关于公布乐山市“一事一次办”清单(第一批)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20-
12-
24
16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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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(市)县行政审批局、市级有关部门:
按照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0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川办发〔2020〕31号)要求,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以高效办成“一件事”为目标,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出发,按照“成熟一批,实施一批”的要求,梳理形成《乐山市“一事一次办”清单(第一批)》,现予发布。
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
2020年12月25日